急事急办须知
来源:珠海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0/7/9 22:2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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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条件 申请人具有下列特殊情况之一的,可以申请“急事急办”: 1、出境奔丧或探望危重病人的; 2、出境治病的; 3、处理境外突发事件的; 4、出境参加紧急会议、谈判、签订合同的; 5、出境留学报到时间临近的; 6、行前证件遗失损毁的; 7、前往国入境许可或签证有效期即将届满的; 8、省级公安机关认可的其他紧急事由的。 二、申请手续 申请“急事急办”除履行正常申请手续、提供必须的证件外,还须填写《公民因私事出境“急事急办”申请表》,并视“急事急办”申请事由提供相对应的下列材料之一: 1、前往地有关部门出具的亲属死亡或病危证明; 2、国内有关部门出具的出境治病证明; 3、境外突发事件相关材料; 4、参加境外会议、合同等证明材料; 5、入学通知书; 6、机票等相关证明材料; 7、前往国的入境许可证明或签证; 8、其他可证明确属紧急的证明。 三、办证时限 新办或换证:5个工作日; 续签:2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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