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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8-15 10:4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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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这是一篇对美国移民的常识介绍贴,是美国移民法的一个概览。写这篇文章,是有感于很多朋友,尤其是国内的朋友,都对移民有些想当然。写这篇文章并非给大家泼冷水,只是告诉大家,如果真想移民,要做好充分的准备,评估一下自己的承受能力。
自从决定来美国读书那天起,就有无数朋友在问,“读书干嘛?你要移民吗?”当我结束一年的学习生活,打算回国时,又有无数朋友问,“干嘛回来啊,找工作,留下来多好啊!”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不知什么时候起,移民也成了一个任性的话题,不管有无充分的理由,是否具备条件,只要出来了,移民似乎就变成了一个必选项。
移民的理由有很多,教育、空气、食物、还可以任性用Google,Netflix和YouTube,这些理由是否充分,完全由不同人的主观决定,见仁见智。但最终能否移民成功,归根结底,却是一个成本问题。可以计算的成本如时间成本和金钱成本,不可计算的比如机会成本和心理压力。所以,就个人而言,是否移民成功,关键在于你是否有足够的决心和承受成本的能力。
众所周知,美国是个移民国家。自由女神像上所镌刻的诗《新巨人》(The New Colossus)有这样的诗句:
"Give me yourtired, your poor,
Your huddled massesyearning
to breathe free,
The wretched
refuse of yourteeming shore.
Send these,
the homeless,tempest-tost to me,
I lift my lampbeside the golden door!"
最早看到这首诗是在梁实秋的散文中,老先生以这首诗为例,说明建国伊始,美国移民多是卑微的,贫穷的,被自己祖国抛弃流放的可怜虫。可惜世异时移,现在的美国已经可以称得上是世界上最难移民的国家之一了,无家可归的流浪汉想要成为美国citizen可不是一件容易事。
这个学期选修了美国移民法,教移民法的老师有自己的律所,据这些专做移民业务的律师说,美国移民律师事务所的兴起也不过是十年左右的事情。十年以前的移民业务还没有那么复杂,移民申请人都是自己填写申请表,按照要求一步一步来就可以了,完全不需要请律师。美国移民局USCIS都是2003年才成立的,在此之前只是隶属于国土安全局的一个部门。现在移民所涉及的事项已经五花八门,花样繁多,成为了主流法律业务之一。很多美国本土学生也会选修移民法课程,加入到移民律师的行业中。相应的,律师业务也竞争越来越激烈,甚至移民律所会采用风险收费的方式,客户成功取得绿卡后再收费。
对于我这样一个中国内陆生活几十年的人来说,移民这个词其实只是停留在语言认知层面。直到来了芝加哥,发现这里到处都是“外国人”,难得碰到土生土长的芝加哥本地人。打个比方,就好像在北京,外地人的数量远超北京人,为限制外地人入京,所有涉及到人生重大问题的上学,购房,买车都会有一系列管理措施。美国移民也是一样,移民来美国,无论你原来有多牛逼,你在这里都需要重头再来,必须接受种种歧视性、限制性条款。失去原本的优越感,一下变成了被排挤的“外地乡巴佬”,落差不可谓不大。只是,当你认清这个现实以后再看移民法的相关规定,就会觉得大美帝还是很善良的,虽然条件苛刻,千军万马过独木桥,但总体说来还是有章可循,有机可乘的。
通常所说的移民指得是取得绿卡获得移民身份。拿到绿卡后具备一定条件可以选择入籍成为美国公民。绿卡的取得主要有三种途径,第一类是基于家庭团聚需求的移民(Family Based ),第二类是基于工作需求的移民(EmploymentBased ),第三类为其它类型,主要为难民或政治避难原因(Refugeeand Asylee)。
Family Based
想要实现移民,首选是先想想自己的七大姑八大姨,有没有人可以和美国公民或者绿卡持有人沾边,如果有沾边,能否把距离拉近,变成可以申请移民的类型之一。如果实在没有,或者这层亲戚关系实在太远,即使等到猴年马月也不可能符合移民要求,那么最简便的方式当然是找个美国人结婚啦,一步到位。至于以移民为目标而结婚这件事,成本算不算高,真的是很难说。顺便说一句,刚刚看了迪斯尼大片《灰姑娘》(Cinderella),里面有句台词”Marry for love,not advantage.” 可以设想一下,如果你在美国街头做个民意调查,“你是否会为移民而结婚?”估计百分之九十以上的美国人都无法接受。
结婚取得绿卡好处多多,比如不需要排队等待,没有基数限制。但是,申请人必须向移民局证明婚姻的真实有效性。证明婚姻真实有效需要提供很多相关文件,其中最重要的是美国公民配偶方需要出具Affidavit,这是一份有法律强制力的承诺性文件,即美国公民一方必须承诺其对移民配偶一方承担财产保障义务并持续到对方成为美国公民或者具备工作能力十年以上为止。同时申请人的家庭年收入应不低于美国最低收入标准的125%。什么叫真爱?凡是结婚不能出具Affidavit的,都不是真爱啊!各位想要结婚取得绿卡的,一定要擦亮双眼。
另外,结婚只能取得两年有效期的临时绿卡,也就是说结婚后两年内千万别离婚。否则就有可能丧失绿卡身份。所以传说中的假结婚取得绿卡真的真的很不容易。
顺便提下排队等待的概念,除了直接亲属关系移民外(配偶、未成年子女,成年子女的父母),其它基于亲属关系移民的申请人都受限于每年的移民数量指标,超出当年度指标的移民申请人只能按递交申请时间排队取得身份,先到先得。例如,截止2016年5月,基于兄弟姐妹关系的移民申请需要在2003年7月前递交,也就是说现在递交申请,如果每年移民数量不改变的话,你至少得等到2029年,感兴趣的同学可以查查国土安全部的排期,每月都有更新。嗯,乐观点儿想还是有希望的,哪怕是Trump上台,他也只能干八年,不会影响到13年后的移民政策的。
Employment Based
排除掉亲属关系移民的可能后,留学生们最熟悉的就是工作移民了。最常见的途径就是,在美国上学,上学期间或者毕业后申请CPT或者OPT,找到工作,雇主帮助留学生申请工作签证(H-1B),取得H-1B后就有三年有效停留期再加三年延期,在这六年期限内,雇员要确保雇主为你申请基于工作关系的移民EB2或者EB3,也可以拿到绿卡。
工作移民有两大坑,第一大坑,H-1B签证是有每年的数额限制的。最近几年,工作签证申请人的数量远远超出每年的指标,于是这就产生了万恶的抽签制度。听起来是不是和北京买车摇号一样?(所以说世界各国人民的脑洞都是一样的。)2016年H-1B的中签率只有25%左右,也就是说,即使雇主愿意为员工申请,也会有四分之三的几率是拿不到工作签证的。拿不到工作签证的结果就是员工无法以合法身份继续工作,雇主和员工被迫解约。
另外,申请工作签证有很多技术细节会给雇主增加额外负担。其核心要求就是雇主必须证明同等条件下这个岗位不会给美国本国人带来竞争压力,换成白话说就是要证明这个岗位只能找到外国雇员,美国人不能做或者不愿意做。
试问,得要有多优秀的员工,雇主才愿意承担这样的风险和额外的成本给员工办工作签证啊?这样的真爱,比结婚都更有诚意了,有木有?
第二大坑是H-1B签证只能签发一次最长六年,如果在这期限内,雇主不愿意给员工办理移民申请,那么六年后,员工一样得离开美国。身边也有朋友是这样的,来美国读书、工作,前前后后加起来也将近十年了,最终还是不得不离开,想想都是挺唏嘘的一件事。
当然,也不是没有曲线救国的方式,比如抽签不中,就再读两年书,好延续签证,继续留在美国。只是读书的成本是摆在那里的,即使真找到工作,何年何月工作挣回来的钱能填平读书的坑是不好说的。所以,工作签证留在美国,选专业很重要,容易就业的专业,比如计算机、生物、数学肯定是比读法律更靠谱些。
除了上述最常见的工作移民方式,还有很多其它与工作相关的移民方式,比如杰出人才EB1,简言之,就是移民申请人需要证明自己是某个领域中的超级巨牛,比如爱因斯坦,大概就是这样移民来的。美国最欢迎人材了,所以各种条件都会放宽,没有人数限制,无需排队等待,唯一的要求就是证明 “我怎么这么牛,我怎么这么牛,我怎么这么牛……”。
再有大家耳熟能详的投资移民EB5,也是基于工作关系的移民类别。和之前所说的工作签证的区别在于移民申请人不是给美国雇主打工,而是要证明他能够给美国人提供十个以上的工作机会。所以EB5项目移民并非有钱就行,有钱只是前提,除了有钱还得符合美国的就业政策。鉴于EB5和其它移民类型相距甚远,而且又是周围朋友重点关注的话题,个人觉得以后再专章讨论比较好。
其它小众类型的移民
以难民身份或寻求政治避难原因获得移民。这种移民方式当然不能算主流移民方式了,你绝逼得是一个有故事的人,比如因为宗教原因被监禁,或者因为反对堕胎多次上访被村委会拘留之类的。寻求这种移民途径的条件是,你必须身在美国司法管辖权范围之内,并且经过一系列行政及司法审查,审查期间内通常还会限制人身自由,最终被大美帝确认为难民或者寻求政治庇护者。
其它旁门左道的移民方式,比如奥巴马任期内推出的鼓励参军政策,服役期满后可申请绿卡;允许青壮年非法移民合法工作的DACA政策;保护受暴力侵害妇女的U-visa;被贩卖入境偷渡者的T-visa等等。有兴趣走这些途径的人,可以对号入座,向有关公益组织寻求救助,看看自己是否能够符合相应标准。
最后说说所谓的非法移民大赦。奥巴马政府可以说是二战以后对移民政策最宽松的一届美国政府,他在任期间推出的DACA《16岁以下非法移民入境务工许可》就被称之为移民大赦。但即使如此,也会有很多相应的限定性条件,比如申请人亲属为合法美国公民,申请人入境日期或者申请期限符合相关要求等,并非只要“黑”在美国待够七年或者十年就一定能取得合法身份。而非法停留,一旦被移民局发现,就有可能被遣返出境,再入境美国也会受到严格限制。对我个人而言,我还是很不能理解“黑”在美国这一选择的。只能赞叹,真的勇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
另外说句题外话,正在美国最高法院进行中的移民案件United States v. Texas,就是对DACA政策的挑战。这一案件的审理结果直接决定美国未来的移民政策走向,又因保守派大法官Scalia的去世,审判结果有可能为4:4,种种原因导致该案堪称最高法院年度最热点案件之一。
佛家有云,十万八千修行法门均可成佛,但十万八千都只是基于“信念”二字。没有信念,再多路径,也无法修得正果。移民到美国这件事也是如此,说一千道一万,最终能否成功,关键还在于是否坚定信念,不计成本。
此间虽好并非吾乡,和其它族裔相比,中国人移民美国其实毫无优势可言,既没有拉美裔的地缘便利,又没有印度裔的英语环境,更不能比欧洲人在文化及种族上与美国人天然是近亲。要想移民美国,和世界各国小伙伴们同台竞争,中国人得比别人更优秀,更努力,还得要有点运气。
我在美国律所实习时,同事问我,想要留在美国吗?我半开玩笑半认真说,“Life is hard for me to stay in Chicago.” 同事是一个墨西哥裔女孩,十岁来到美国,她每天早上五点起床去健身然后八点开始工作,天天如此。她很认真地看着我说,“You know, life is hard in every place.” 好吧,这是我听过的最励志的言语,我所认识的美国人大都工作努力,非常敬业。即使移民美国成功,这里也并非天堂。生活依然在继续,努力也是一样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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